昨晚看了CCTV2的《赢在中国》,这一集出乎意料,不再是创业选手为了晋级的PK,而是对一件作弊的事情的讨论和宣判。

      事情是这样子的:《赢在中国》已经演绎到36进12的阶段,其中网上投票得到票数最多的两个人直接晋级12强,也就是所谓的拿到了虎符晋级。投票经过了一段时间,有三个人的票数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人。三个人为了减少彼此之间的损失,提出一个人拿出多少多少万,谁退出就谁拿走这笔两个人凑起来的钱。

说不清楚了,还是从网上搜索一篇大概的介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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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评委马云、史玉柱,阎焱、牛根生、林义相、王冉四位嘉宾和赢在中国108、36、12强选手及100多名创业者聚集在央视演播厅,就36晋12虎符投票中发生的买票事件进行辩论。
当事人分别是虎符得票排前三名的赵继爽、董冰、李文。投票期间,三人达成口头协定,董冰退出争夺,赵继爽、李文给其50万元作为补偿。赵继爽、李文先各预付5万元给董冰,董冰发表申明退出虎符争夺,申明在董冰博客中登出后,两人又各付了10万元。等投票截止后,再付20万元余款。不料,5月7、8日风云突变,董冰收到30万现金后,又向投票公司疯狂买票,一举超过李文8万余票。而李文此时远在海外,再行部署时已于事无补。遂向项目组发来传真,揭露此事。
三名当事人只有董冰来到了现场,辩论会开场后,董冰一再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审判,此话多次被主持人王利芬予以纠正,说不是审判会,是辩论会、讨论会。话虽如此说,董冰却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百般辩解,认为是对方违约在先,应在四号打清全款。所有决定不是自己作出的,都是他们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此话遭到了10强海外李海墉的痛击:你们的董事会就2人,你和另一人。所有的决定不是你作出还会是谁,你反对,决定还能出台吗?在我的印象中,公司法里有规定,两个股东不能组成董事会,只能叫股东会。也不能称董事长,只能叫执行董事。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
董冰对在场的评委和嘉宾的提问均采取了推卸责任或死不认错的策略,认为对方违约在先,商场就是如此。
最后易凯资本的王冉一针见血的指出,这就好比中国足球的甲A联赛,你已打假球了,还说你没错,是对方的黑钱给少了。这不是笑话吗?
如此,董冰才为自己的行为给赢在中国及全国的创业者带来的恶劣影响及伤害进行了道歉。两大评委马云、史玉柱及远在美国的熊小鸽,采纳了现场阎焱、牛根生、林义相、王冉四位嘉宾的意见,当场作出决定:取消赵继爽、董冰参赛资格,并不递补。赢在中国下阶段将只有10名选手参加真人秀,争夺五强名额。
会议结束后,另两名当事人赵继爽、李文才赶来现场。留给观众的只是他们的背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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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件事情中,我可以给出以下几个评论:
一、关于投票
1、在中国只要是投票,就有可能有舞弊的行为。我个人深信,像什么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快乐男生》这类节目的参与者,肯定是有人花钱买票的。舞弊的人知道,舞弊的收益要远比他们现在花的钱要大的多。有了利益驱动,去舞弊的可能性就增大了。

2、有时候,电视台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搞什么网络投票、短信投票,尤其是短信投票,骗取了那么多人的钱财!例如快乐男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小灵通、声讯电话都可以投,那就是15×4=60元。不过,可能也是电视台也拿了这么多不义之财了,今年的好男儿已经宣布短信得的钱捐给慈善机构了,明年湖南卫视的选秀节目的短信投票也不再收钱。

3、中国的民主
如果要搞全民普选直选,我在想这应该怎么投票呢?听说有的村选举都有舞弊行为,艰难啊!

二、潜规则
1、董冰敢于上电视做节目,敢于接受众人的质询,我觉得他可能出于以下的心理:
(1)觉得他没有做错,问心无愧。对方没有遵守协议在先,所以他没有遵守协议在后。
显示他这种心理主要源自他在被人批评时说的一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还有“我创业定下的十大军规之一就是我不再被人骗了!”
(2)上电视节目能提高他的知名度,也是一个展现他自己的机会。不管这个知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总比不出名的好。
结果他还获得了在场的一个可怜他的VC给他投钱,都说到老母亲养老的钱来博取大家同情的份上了。
(3)他还不愿意把他拿到的别人的钱退回给别人,呵呵。

2、众人肯定是批评他的多,大部分人个个是君子,个个慷慨激昂,大有痛打落水狗之势。其实,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些创业的人哪个没有遇到一些灰色的或者见不得人的事情?说不定还有岳不群这样类似的人呢。
当主持人问几个知名的成功人士时,
马云说他肯定是有做过,但他不记得了,然后他又说他在很艰难的时候开除了给客户回扣的销售人员,
那个销售人员带来的单子占公司年收入的40%;
史玉柱也含糊其词,说他就是当年说三年还的钱没还,后来有钱了,良心愧疚,还了人家。
蒙牛的老板也说就是肯定也有这样的事情,但大家聚在一起,把丑话都摆到桌面上说了就好了。
当然,当着全国的观众,他们能这么说也可以了。不至于虚伪,也没有损害太多他们自己现在的形象。

3、不想说太多了
总之,将他们三个开除出去是应该的,这点我觉得大部分人也都会这么想的!
三个打假球的家伙,分赃不均闹出的一场闹剧,我觉得应该还要禁赛多少年的。
讨论这件事情,讨论他们去留是其次的,让大家对这件事情及背后的东西进行反思才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