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众说纷纭,有的人觉得体育精神丧失,剥夺比赛资格应该,有的人将问题指向比赛规则,还有人对韩国印尼申诉表达不同看法。一百个人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我也想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这绝对是比赛规则的问题,我不认为是运动员的问题。除非是有万年的仇恨,否则我也不会在出线的前提下全力出击的。全力拼搏去打一场无谓的比赛,还不知道是否能打得赢,不如留点体力,保存实力,最终冲击金牌。奥运精神难道就是激烈参与,不在乎荣誉?

其次,能避开和来自同一国家的队友提前在一个半区相遇,这也是很好的理由。选择什么样子的打法,是战略选择。

我觉得是谋略问题,不是精神问题,是为了最终的胜利而才去的一种战略性牺牲。来自东方的田忌赛马,其实在体育界也广泛采用,比如足球,在小组赛确定晋级之后会派替补出场,有时候还会踢默契球,在最后一两轮夺冠无望保级无忧这样无欲无求的情况下,很多球队也会锻炼新人。还有,篮球,还有往自己的篮筐投篮最后投入加时以牟取最终胜利的。但是有人说他们缺乏体育精神吗?

当然,世界排名第一的女双做得实在是过分了一点,众目睽睽之下,发球屡次下网或者出界,换成是我,我也先来回交锋几回合,最后故意大力扣杀出界啊。演技要好一些。

再运动员采取什么策略,没有高层和教练的授意,是不可能这样干的。体育总局这群傻*,出了问题就认怂,一点都不维护运动员的利益,在这一点上还不如棒子和印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