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syxing看了我的博客,说“又见离职”,我心里想“为什么说又呢”,看来我的发泄是太多了。我就呆过三个公司,各有各的离职原因:
第一次的离职原因说出来可能很多人觉得可笑,我的主要离职原因是该公司强迫员工换签劳动合同(不管合同是否到期),强迫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离职时一次性付清保密费区区500或1000元,如果员工泄密或者什么的,则扣除12个月工资,如果离职还有三个月脱密期,很多对员工不利的条件。总之,纵使大家有很多不满(上海这边是最抵制的),但最终公司在国内外的几万人,在十个月内都慢慢陆续签完了,不愿意签的就耗着或者就离职走了。我个人认为这是践踏法律和我的内心价值观的,我的合同还有十几个月才到期,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该公司没有权利逼迫我换签这种不平等合同。所以我就离职了。也许我合同到了,重新签订合同会续签,但我接受不了中途逼迫我换签合同。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的话,我依然会毫不犹豫地说“不”,我总是跟着感觉走的。
第二次离职,我在那里也没有干得不开心,老板对我也不错,那年挣的钱挺多的,增长速度之快超出了我的想象,去年国庆也兵荒马乱的,跟我也没多大关系,我只是想回家休息了,看自己还能做点别的什么。我一直都在对别人说这个老板慷慨大方,公司正规。我想我是冲动了,离职在家也没干啥,只是完成了一些私事。
第三次离职,我想就是今年年内了,我从昨天起,给了自己倒数30天。
倒数三十天 [draft]
倒数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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